Thursday, November 30, 2006

华语酷!

我的天啊. Blogspot.com 竟然可以大中文字!其实以前也可以啦,只是看不到。哈哈。 这样会不会很cheena. 哈哈。不管了啦。

我觉得我的 blog 有时确实太商业化了。其实也称不上什么商业化啦。使我一味得以为我的blog很popular. 所以每次都会绞尽脑汁,尽量写些有趣的东西。但是,实际上我的 blog 没有很多人看。 哈哈!

但是说起来,我的 blog 比起我的朋友们,确实很 popular 啊!每天都至少会有 20 来人到我的 blog 来游览耶!

不信!! 看吧!!




除了几天的 statistics 稍微欠佳,很多时候, 我的 blog 有很多人来看耶!哈哈

好啦。This is a boring entry. 相信我。我一定会努力写出一篇篇超好读的 entry。

我是个 famous blogger!! 哈哈! 大家都要 tag,然后说我是个 famous blogger。

其实我昨天到发廊为自己剪了个超短头。哈哈。虽然 Jinhua 一直认为我的头发若长一些,会比较好看。但是实在不容易打理。我个人认为短发较适合我这种懒惰虫。出门前随行的抓一抓,就可以了。

哈哈。 好了。不说了。绝对 superstar 开始了!!

再见!

Signing off / 星期四 / 8.0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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